世界周刊 2013年11月10日 问答

问答 1. 2.


问答 1.

领养子女观光来美读书 违背签证意图

一位被收养的孩子问:

2011年我13周岁时,由于生父母健康原因,与姑姑在中国按中国法律办理了亲属领养证。当时,姑姑和姑夫持绿卡与中国护照。我姑姑及姑父现在是美国公民。我今年5月持B-2签证到美国与姑姑团聚,随后在美国公立高中读书。我的B-2签证将于今年11月到期,需办延期。因为美国法律要求被领养人必须与领养人一起生活满两年才可办理绿卡。

请问:
我可以申请B-2延期吗明年5月,我的一年B-2签证期满,我应该申请那种签证才可继续留在美国?如果不去私立学校读书可以申请人道主义的类别吗?如何办理?

李律师答:

B2延期是否批准并达到你养父母可为你申请永久居民的时间,将由美国公民及服务局自行决定。不过,你在美上学违背了B-2访客身分的意图。

看来你把你的B-2身分与B-2签证混淆了。当你进入美国的时候,你被允许在美停留到11月。你护照上的B-2签证有效期为一年,那不是你在这个国家可合法居留的时间。因此,你合法居留的时间只到11月分为止。我不相信移民局会给你一个人道主义的假释或一年半的居留时间,因为你已经过了13岁,由姑姑和姑丈收养。

问答 2.

夫妻离婚后 前夫女儿移民申请将失效

一位分居妻子问:

我丈夫于2011年8月被递解出境。透过我的豁免申请,他于2012年10月返回美国拿到绿卡。回美半年后,他和好几位女人有染,还每天跟他离婚9年的前妻电话联络。目前,我们已经分居。他的一位同事与他有染,且这个持旅游签证的女人已逾期居留。
请问:
一、如果举发她,她会被遣返吗?
二、我是美国公民,以继母的身分为他的女儿申请I-130并已经批准。如果我们离婚,这份I-130申请还有效吗?

李律师答:

如果你的情况跟你描述的一样,你和丈夫离婚生活可能会过得更好。以下是对你问题的回答:

一、你可以举报他的同事,但除了逾期逗留以外,她没有犯罪。移民及海关执法局(ICE )可能没兴趣去逮捕她。看上去,你的丈夫才是问题的关键而不是他的同事,你描述的他是位典型的花花公子,就算没有他的同事,他可能去找别的女人。

二、你的I-130申请继女是基于你和你丈夫之间的婚姻。如果你离了婚,那份申请会自动失效。到时你可以通知移民局,全国签证中心或美国领事馆(要看你离婚时,办理你案件的机构在何处),你已离婚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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